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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治疗法

GERALD.COREY 著
李茂兴 译

历史渊源

绪 论

  存在主义治疗法可称为治疗实务的一种智性[取向](approach)或是治疗者所遵循的一种[哲学](philosophy),因为存在主义治疗法并非独立的治疗学派,也不是一种可以明确界定模式的特殊治疗技术。故本章的重点将放在对存在主义取向的实务工作者具有重要涵义的理念与主题上。

  存在主义治疗法的发展,可说是一种对精神分析与行为主义两种主要治疗模式的抗衡。精神分析的观点认为:自由并非受制于非理性的驱力与过去的事件,而是潜意识的力量。行为学派则认为自由是受到社会文化条件的限制。虽然存在治疗法同意[我们的选择是受限于外界环境],但却否定[我们的行动是被外力决定的]这个观点。存在治疗的理论完全基于[我们是自由的,并且要为自己的选择及行动负责任]的假设;换言之,我们是生活的创作者、建筑师,而不是环境的受害者。

  史密斯(Van Deurzen-Smith,1988)指出,存在咨询并非治疗传统医疗模式下的病人,当事人并不被当成病人看待;相反地,当事人被视为有生活上的问题。对史密斯而言,当事人所需的协助是评估目前的生活情况,并找到适合自己的最好生活方式。治疗的主要目标是激发当事人确认他们可选择的范围,并在其中做出选择,一旦当事人开始了解自己是如何被动地受环境的控制,他们就能够开始自觉地改变自己的生活。

哲学的历史背景

  存在治疗运动并非由某个人或个体所创立,而是源自于哲学上的一股思潮。一九四0至五0年代,在欧洲不同的地区同时分别涌现出许多不同的心理学派及精神病学团体,企图协助人们处理生活上的困境,例如,孤独、疏离和无助感等。存在主义治疗运动主要的焦点是放在了解这些深层次的人类经验上,而不是去发展出一套治疗原则(May&Yalom,1995)。

  弗朗克是弗洛伊德的学生,因此导致他走向精神分析取向的精神病学生涯。而后,他又受到存在主义哲学家作品的影响,开始发展属于自己的一套存在的哲学与精神分析治疗法。弗朗克认为尼采的[只要拥有一项生存的[理由](why),就能忍受任何“如何”(how)生存的痛苦]等话(1963,pp.121,164),均可作为所有心理治疗实务上的箴言。另外尼采的[那些没有将我置于死地的事物,将使我更坚强。](1963,p.130)这句话,更成为弗朗克自己的经验和其作品的精髓。

  弗朗克并不赞同弗洛伊德大部分决定论的观念。他自行建立属于自己的心理治疗理论与实务,其基本概念有自由、责任、生命的意义和追求价值等。他亦发展出经由追寻意义来治疗的意义治疗法(logotherapy)。综观弗朗克的著作,不难发现他的主题在于“追求意义的意志”(will to meaning)。弗朗克指出,现代人拥有生活的工具,却没有生活的意义。当人们不再忙于例行事务或工作时,便可时常经验到我们时代的病征是无意义,或称为“存在虚无”(existential vacuum)。进行治疗的目的在于促使人们经由外在事务、苦痛、工作和爱来发掘生命的意义与目的(Frankl,1965)。

  罗洛梅是存在主义从欧洲传至美国的代言人之一,他的著作对美国的存在主义治疗实务有重大的影响。《存在:精神病理学和心理学的新领域》(Existence A New Dimension in Psychiatry and Psycholpogy)是他将存在主义推介至美国的重要著作。罗洛梅认为,“存在”需要勇气,而且我们的抉择决定了我们成为怎样的人。在我们内心深处,不时会有挣扎交战。虽然我们想追求成熟与独立,但也知道这种扩张通常会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因此,我们就徘徊在依赖时的安全感以及追求成长时的喜悦与痛苦感之间的挣扎交战。

  除了罗洛梅之外,美国还有两位突出的存在主义取向的治疗者,即柏根塔尔(James Bugental)与叶伦(Irvin Yalom)。在《心理治疗师的艺术》(The Art of the Psychotherapy)(1987)一书中,柏根塔尔叙述生活改变取向的治疗法。他视治疗是治疗者与当事人一起探索当事人主观世界的一种探险。他强调,这种探寻必须是治疗者也乐意去接触自己的现象学世界。他说,治疗的重点在于协助当事人去检查自己如何回答生活中存在问题,挑战他们重新调整这些答案,使其开始过着坦诚的生活。

  叶伦也承认其实务受到欧美存在主义心理学家与精神病理学家的影响。依赖着临床经验以及实证研究、哲学与文献,叶伦发展其存在主义取向治疗法,并将重点放在人类最终关心的四项问题上:死亡、自由、存在的孤独,以及无意义。叶伦一本内容广泛的教科书《存在主义心理治疗法》(Existential Psychotherapy),被视为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叶伦认为弗朗克是一位卓越的实用主义思想家,对于他的著作和实务均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叶伦相信大多数有经验的治疗师,不论其理论取向为何,都采用了他书中所讨论的存在主题。他认为,上述四项主题构成存在主义心理动力的核心,也跟实务工作密不可分。

理论依据

主要概念
人性观

  在心理治疗领域中,存在主义运动最具意义的贡献是,反对将治疗认为是一套治疗技术。相反的,存在主义将治疗实务建立在是什么使男人和女人成为人类的了解上。存在主义运动代表着对人的尊重,探索人类行为的各个层面,并主张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去了解人们。

  在欧洲,存在主义的传统是强调人类存在的限制与悲剧面。存在哲学为存在治疗取向打下基础,把重点置于这个时代中的家庭或社会机构里感觉无意义的疏离的个人。协助当代人们探索孤独感、疏离感及无意义感等现代生活的主题,是它的主要任务,特别是针对那些在生活中很难找到生命意义与目的以及那些无法认同自己的人(Holt,1986)。

  存在理论目前的重点,为那些孤独且焦虑地存活于世的人,努力了解这些深层的人类经验,并找出治疗规则。(May&Yalom,1995)。

  存在主义的人性观,部分的看法是,人类存在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经由我们的计划不断地再创造着自己。人类是处于一种持续在转换、凝聚、演进,以及成形的状态中。成为一个人的意义是指,我们不断在发现与明白我们存在的意义。身为一个人,我们一直在向自己、别人和世界提出质疑;虽然我们所提出的特殊问题会随着人生不同的发展阶段而改变,但基本的主题不会改变。我们得出问题像“我是谁?我一直是谁?我能变成谁?我将去何处?”等等并没有预先存在的设计,也没有预先已选定好要给我们的意义(Fischer&Fischer,1983)。
  根据存在主义学派的理论,人类存在状态的基本层面包括:
  1、自我察觉的能力。
  2、自由与责任。
  3、自我认同与建立有意义的人际关系。
  4、寻求意义、目的、价值和目标。
  5、焦虑是生活的一种现象。
  6、察觉死亡及不再存在。
  上述命题系摘录自存在主义治疗者在著作中的主题。

命题一:自我察觉的能力

  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决定及反应,系因我们拥有自我察觉的能力。察觉能力愈强,自由的可能性也就愈大(见命题二),因为拓展我们的察觉能力,即能增进我们充分体验生活的能力。我们察觉的命题包括: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无法拥有无限的时间去完成生活中想要做的一切事情。
  ★我们有采取行动或不行动的潜能;即使不行动,也是一种决定。
  ★由于我们选择自己的行动,因此能创造出自己的部分命运。
  ★人生意义是我们寻求及创造成独特目的之产物,并不会自动出现。
  ★基本上,存在的焦虑来自于我们的自由意识,它是我们生活里的重要部分;当我们对可行的抉择增加察觉能力时,同时也就增加了对抉择结果所应负的责任感。
  ★我们很难克服寂寞、无意义、空虚、内疚和孤独。
  ★ 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但是我们也有和他人建立关系的机会。

  察觉的概念可说明如下:想象你正走在一条长廊上,两边有许多扇门。想象你能开启某些门--全打开,打开一点点,或是让它们开着。也许当你打开其中一扇门时,你会看到自己所不喜欢的事物--可能是恐怖或丑陋的。但是,你也许会发现其中有房间充满着美妙的事物。你可以和自己赌一赌,到底是关门还是开门。

  我们能够选择去拓展自己的意识或限制意识。由于自我察觉是大部分人类潜能的根源,因此使人类成长的根本就是决定去拓展它。下面谨列举在咨询过程中当事人拓展自我察觉的个人经验:

  ★他们了解自己是如何以依赖带来的安全感去交换自己做决定时所伴随而来的焦虑。
  ★他们开始了解到,他们的自我认同是回应其他人对于他们的定义。
  ★换言之,过去他们一直着重于寻求别人的肯定与赞赏,而非求助于自我的肯定。
  ★他们领悟到自己在许多面仍受到过去经验和决定的束缚,并了解自己可以做新的决定。
  ★他们了解虽无法改变生活中的某些事,但可以改变对这些事情的看法并作反应。
  ★因为从过去的经验中,他们学习到如何重新塑造未来,因此他们知道自己并非注定要有一个和过去一样的未来。
  ★他们认识到自己若过于担忧死亡,就难以欢渡生命。
  ★他们能面对自己的限制,却仍能感觉自己的价值,因为他们了解,并非完美无瑕才能感受价值。
  ★ 他们体会到目前生活的失败在于自己太在意过去,计划未来,或企图在同一时间内做许多事。

  增强自我察觉是所有咨询的目标,其中包括:对其他选择、动机、影响个人的因素以及个人目标察觉等。治疗者有义务使当事人了解,增强自我察觉必须付出代价。当某人的察觉能力愈来愈精进时,就会发现更难回到原状。对于个人状况无知可能会带来满足感,但部分的死亡感也会伴随而来,然而,当一个人开启内在世界的多扇门窗时,他们可以预期更多的挣扎与更能自我实现的潜能。

命题二:自由与责任

  在存在主义文献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主题,那就是人们能在可选择的范围内自由地做选择,也因此人类在塑造自己的命运上有重大的影响力,即使我们无法选择是否投入这个世界,但我们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及成为何种人,因为这种基本自由存在的事实,我们便必须担负起指导自己生活的责任;但是我们也可以编造借口来逃避这种事实,沙特(1971)所说的“不良信念”就是指这种不接受个人责任的不真诚现象。例如,“由于我被塑造成这样,因此我对我所做的无能为力”或“我本来就是这样,因为我在一个酗酒的家庭中长大”。根据沙特的观点,我们不断地面临我们要成为怎样的人的抉择,一旦生命持续着,这种选择便永不停息。

  我们必须为我们的生命、行动,以及不采取行动,负全部责任。沙特认为,我们天生自由,因此我们需要承诺(commitment)去为自己做选择,罪恶感的存在就是察觉到逃避承诺,或者是察觉到自己决定不做选择。这是当我们没有真诚地生活时所体验到的罪恶感,也是因为允许别人来界定我们或为我们做选择所导致的结果。沙特说:“我们是自己的选择。”当缺乏对个人生活责任的知觉,且消极地假设有因素控制我们的存在时,便会形成一种不真诚的存在模式。相反地,真诚的生活也意味着我们对自己的存在价值会进行真正的评估。

  对存在主义者而言,“自由”和“做人”具有一致性,自由与责任是一体的两面。而就我们能创造自己的命运、生活环境和问题的意义而言,我们都是自己生活的创作者(Russell,1978)。如果承担责任是改变的基本条件,则如果当事人拒绝承担责任并顽固地把自己的问题归咎给别人,那么在治疗中将得不到任何帮助。

  弗朗克(1978)也把自由与责任串联在一起。他建议:美国东海岸的自由女神像应加上一座西海岸的责任塑像来加以互补。而自由与责任的基本前提是:自由具有某种限制的束缚,因为我们并不是完全自由而不受任何限制的,但我们的自由也涵盖着对这些限制的反抗。因此最终的目标是,这些情况都有会受到我们选择的支配,而我们也须为此负责。

  存在主义将责任与个人所作的选择联结在一起,这在咨询上的涵义是什么呢?存在主义治疗者重视当事人应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治疗者不赞同当事人将问题完全归咎于他人,外在的力量或遗传。若当事人不承认也不接受创造自己生活环境的责任,那么他们将毫无动力去促使自己从事个人的改变(May&Yalom,1995;Yalom,1980)。

  治疗者会帮助当事人发现他们是如何逃避自己的责任并鼓励他们学习运用自由,否则只会让自己更无能更神经质地依赖治疗者。治疗者必须教会当事人明白地接受自己能做选择的事实,即使他们已浪费太多生命去逃避事实。

  人们之所以寻求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大都源于自觉对生活失去控制。他们期待咨询员能引导他们,提供忠告或给予“魔术般的治疗”。治疗者有两项主要任务,其一是请当事人体会他们曾经用什么方法允许别人为他们作决定;其二是鼓励当事人逐步迈向自由与独立。当治疗者鼓励当事人探索比现在被限制住的存在方式更充实更美好的存在方式时,他可以提出“虽然你已经使用某种生活方式很久,但现在也已了解此种生活方式的代价,你愿意去创造新的方式吗?”等问题。由于别人可能要求当事人依然沿用旧的生活方式,所以最初的改变能力必须来自当事人本身的意愿。

命题三:追求自我认同与人际关系

  人们都有维护自己的独特性和以自我为中心的需求,同时又有兴趣走出自我的世界,与别人及大自然产生关系。每个人都希望发现自我--即追求(或创造)对自我的认同,但这并不是一种自动化的过程,而是需要勇气。我们必须努力发展自己与别人的关系,以及奉献自己并关怀他人,才能成为理性的人。许多存在主义作家讨论到孤独、无归属感及疏离,这些现象可视为个人与他人及大自然发展联结关系时失败的结果。

  问题是,大部分人通常会向外在世界中的重要他人寻问自己生命的方向、答案、信仰与价值,而却不去信任自己。对于我们生活中的冲突,不从自己内心深处去探索症结所在,反而为了别人的期望而出卖自己,导致我们变成别人思想的产物,与真正的自我背道而驰。

存在的勇气(the courage to be)

  我们必须鼓起勇气来发掘自我核心,并学习如何利用内在力量来生活(Tillich,1952)。当事人最大的恐惧之一是,发现自己没有重心、没有自我、也没有实体,有的只是他人期望的反应而已。例如,一位当事人就说过:“我的恐惧在于发现自己不存在,没有自我。我发现自己只是个空壳子,内在空洞,如果把面具卸下,就一无所有了。”

  存在治疗者会要求当事人强化“自己只是别人期望的总和”及“父母的影射或父母的替代者”之感觉。只要当事人有勇气去认识:现在他们感受如何?打算终身如此吗?有没有其他出路?若发现自己什么人也不是,能另外创造一个自我吗?何处着手呢?等恐惧感并将之诉诸于语言文字后,则情况将会好转。我认为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一开始便要求当事人接受自己是“活在别人阴影中”的事实,并探索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

孤独的经验(the experience of aloneness)

  存在主义主张人类部分的生活是体验到孤独感,但是他们也认为人们可从探视自己的内心及意识到分离的体验中获得力量。当我们感到不能依赖任何他人来肯定自我时,孤独于是产生;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是单独地赋予自己生命的意义,必须自行决定所要过的生活。如果自己无法忍受孤独的时刻,那么又如何能期望他人因我们的相伴而产生充实的感受呢?在我们与别人建立稳固的关系以前,必须先行和自己建立此一关系。

  人的存在既是孤独的个体,但同时又与他人相关的命题本身就有其矛盾性,但此一矛盾也说明了人的处境。企图改变这种情境本身就是一项错误的选择。总之,最终我们仍是孤独的。

关系的经验(the experience of relatedness)

  人类依赖着与他人的关系。我们需要在他人的世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希望别人在我们的世界占有一席之地。当我们忍受孤独,并发掘自我内在的力量,那么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便可建立在自我实现上,而非自我剥夺上。因为如果我们感觉自己受到剥夺,那么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将只是一种寄生共存的关系,无法有更多的期望。

  协助当事人分辨“神经质地依附他人”和“在治疗关系中双方都能成长”两者间的差异,也许就是治疗的功能之一。治疗者可以激发当事人去检视他们从治疗关系中获得什么;他们如何去避免亲密的接触;他们如何防止彼此间有对等的立场;以及他们如何才能创造出具有治疗性、健康、而且成熟的人际关系。

认同的挣扎(struggling with our identity)

  我们对于终极孤独(ultimate aloneness)的察觉,如同对死亡和自由的察觉,可能使我们恐慌。就如同许多人畏缩害怕不敢冒险去面对自由与负责一般,某些人则尝试逃避接受他们的孤寂与疏离。发哈(Farha.1994)指出,因为我们害怕处理孤独,因此有些人乃依循仪式般的行为型态,那些是我们在幼年时期粘贴在我们身上的意象或认同感。他说,有些人变得陷入奉行不渝的“行为”模式,而逃避自己“存在”的经验。

  在部分的治疗过程中,治疗者须激发当事人去检视他们如何失去自我认同,特别是如何让别人为他设计生活,治疗过程本身就常令当事人感到自我恐惧,尤其是当他们了解他们已放弃自由并交给别人时;而在治疗关系中,他们则必须收回他们的自由,治疗者将拒绝提供当事人简单的解决方法或答案,反而会要求当事人在现实中自行去发掘自己的答案。

命题四:追求意义

  追寻生命意义的价值感与目的是人类一个显著的特性。在我的经验中,寻求咨询与治疗的人,大多是在存在的问题上遭遇内心冲突,例如,“我为什么在这里?在此人生中我想要什么?我生命的目的是什么?我生命的意义来自何处?”

  存在主义治疗提供一套概念性架构,来协助当事人探索其人生的意义。治疗者可问当事人如下的问题:“你喜欢自己的人生方向吗?你满意现在的你及将要变成的你吗?你会主动做任何事以接近理想的自我吗?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吗?如果你怀疑自己到底是谁、需要什么,你会做些什么事来澄清这些问题呢?”

扬弃旧价值观的问题(the problem of discarding old values)

  治疗的问题之一是,当事人可能是扬弃传统价值观(及被强制的价值观)后,却又找不到合适的价值体系加以替代。当当事人不再墨守那些没有挑战与未曾内化的旧价值观,而面临真空状态时,治疗应做些什么呢?或许治疗历程的任务,即是协助当事人创造一种基于他个人生活方式的价值体系,使他的生活方式与存在方式一致。

  治疗者的任务就在于提供给当事人信心,相信对方必有能力去找到一套能内化的价值观,并据以过着有意义的生活。他们无疑的会有一段挣扎期,并因缺乏明确的价值观而感到焦虑。此时,治疗者的信任与鼓励会是一股重要的泉源。

无意义(meaninglessness)

  当当事人觉得他所生活的世界似乎了无意义时,他可能怀疑是否值得继续努力或活下去面对人生必死的宿命,我们可能会问:“既然我们终究要死,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又有何意义呢?一旦死亡,我所作的一切也会随之而被遗忘?死亡是必然的,我为什么还要为事情忙碌呢?”在我团体治疗的个案中,有位当事人对个人的意义掌握得很真切,他说:“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部书里的一页,别人迅速翻过,也懒得去读。”依据弗朗克(1978)的看法,诸如此类无意义的感觉,是现代生活中主要的存在式神经质症。

  生活中的无意义性导致空虚和空洞,或是弗朗克所认为的“存在的虚无”。有时,当人们感受到生命虚无的桎梏时,他们会退缩,而不会努力去创造有目的之生活。因为生活没有预先设定的设计,人们就面临着为自己创造生命意义的任务。体验到无意义感的问题,及为了有意义的生活而建立价值系统的问题,是咨询过程中不容忽略的主题。

  另一个相关的概念是,存在主义治疗者所谓的“存在的罪恶感”,这是一种“不完整”,或是体认到自己没有达到原来的理想所造成的状况。当一个人疏忽某些潜能时,便会产生这种存在的罪恶感。这种罪恶感并不是“病态”,也不是需要治疗的病症。相反地,存在主义治疗者在探索这些状况时,会去检视当事人从自己目前的生活方式中可以学到什么;同时,也可以用来激发当事人挑战生命的意义和方向。

创造新的意义(creating new meaning)

  意义治疗法系协助个人去发现生命的意义。治疗者的功能并非告诉当事人他们生命特殊的意义应该为何,而在于指出即使遭受苦难,他们亦能从中发现意义(Frankle,1978),这个观点并不同于人们在存在主义哲学中所见到的悲观色彩,它坚持去体验人类的苦难(悲剧的、负面的生活层面),并转变成人类的成就。弗朗克认为,人们可以面对痛苦,并可藉由个人坚忍地面对痛苦而转变成人类的成就。他同时亦主张人们可以面对痛苦、罪恶、失望与死亡,而达到胜利。然而,我们无法直接寻找或取得意义。甚至矛盾的是,我们愈理性地追求生命的意义,就愈可能错过它。叶伦(1980)和弗朗克基本上都同意这个观点,如同快乐一样,生命的意义必须以间接的方式去追寻。生命意义的探寻是“投入”(engagement)后的副产物,投入乃是我们愿意过着充满创造、爱、工作和建设性的生活之一种承诺。

命题五:焦虑是生存的一种状态

  焦虑是生存的一种状态,也是人生必须面对的一种情境,它源于个人追求生存并维持、肯定自我的存在。存在主义治疗者认为若将正常的焦虑和神经质焦虑区别开来,焦虑将成为成长泉源。正常的焦虑是面对事物时迫切的反应,此种焦虑并不需要刻意抑制,并可视为改变的动机。相对地,神经质焦虑就不同了,它是无察觉性地而且容易让人变得无能。然而,若我们缺少某些焦虑,生命将无法继续。因此治疗的任务并不在排除一般性焦虑,而是尽量去减少神经质焦虑,并使当事人愿意接受和挑战生活中正常焦虑。如果没有焦虑,我们就不能算是活着,也无法面对死亡(May&Yalom.1995)。

  存在的焦虑仅指具有建设性的一般性焦虑,它可以刺激成长,当我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自由,并明白接受或拒绝自由的结果时,便会体验到焦虑。其实,当我们重建生活时,伴随而来的焦虑,可以说是我们已准备进行自我改变的一种讯号。这种讯号极具建设性,因为它可以提醒我们,自己的情况不佳,需改变。如果我们能学习去倾听这种微妙的焦虑讯息,我们将勇于采取必要的步骤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向。

  许多当事人为了要减低焦虑而寻求咨询治疗,虽然我们尝试创造一种生命安全感的幻觉,协助自己适应未知的未来以逃避焦虑。但是,我们或多或少明白,当我们以为已经找到固定的安全感时,实在是自欺欺人。我们可以限制自己的生活以减低焦虑,但也因此而减少自己的选择。然而,向新生活开放,意味着对焦虑的开放,当我们逃避焦虑时,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有勇气面对自己焦虑的人,在信念上仍然存在着恐惧感。我相信愿意坦然面对焦虑的人,一定能够从心理治疗中获益。那些急着逃避而让自己处于安逸舒适生活的人,可能拥有短暂的松懈,但长久来看,他必会由于因循过去的生活方式,而再度经历挫折。

  据罗洛梅(1981)指出,自由和焦虑是一体的两面,伴随着焦虑的出现,会产生新思想的兴奋感。当我们运用自由,离开已知而进入未知的领域时,必定会体验到焦虑。因为害怕,许多人会尝试逃避陷入未知的领域。如罗洛梅所说:放弃我们的自由是唯一能不冒险而逃脱焦虑的方法。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这么多创造性的想法,这是由于他们在灵感抵达意识层面之前,就已经被焦虑所阻挡(1981,p.191)。

  存在主义治疗法的咨询员会协助当事人,在生与死、成与败、自由与责任,以及确定与怀疑等生存的矛盾之间,达成某种妥协。当人们认清他们必须面对痛苦与折磨、必须为生存而奋斗,以及容易犯下那些基本的过失等真相之后,焦虑就会浮出表面。因此,因生存而感受到的焦虑,正反映着当事人所允许的察觉程度。存在主义治疗法的基本目标不在于使当事人的生活变得更轻松或更安全。而是鼓励他们认清与处理不安全感与焦虑的来源。面对生存的焦虑,意味着应视生活是一种探险,而不是躲在安全伞下。正如学者所说的,“我们必须质疑轻松的答案,接着把自己置于某种焦虑中,然后以真实及深沉的方式重返生活。”(Van Deurzen-Smith,1991,p46)

  焦虑是治疗过程创造性的材料,若当事人没有体验到焦虑,就会大幅降低自行改变的动机,焦虑可被转变成持续新行为的冒险实验所需的能源。因此,以存在为导向的治疗者会协助当事人了解如何学习忍耐混乱与不确定,以及如何不倚赖任何事物而生活。这对于追求独立生活,以成为一个自立自律的人而言,是一个必经阶段。治疗者与当事人可以共同探讨;放弃无用的方式而重新建立新生活型态时,可能会产生一阵焦虑;尽管如此,一旦当事人以新的生活方式体验更多的满足后,焦虑便会自动消失,而自己也会变得更有自信,而那些来自灾难性预期的焦虑就会愈来愈少。

命题六:察觉死亡与不存在

  察觉死亡与不存在,存在主义坚持,对于死亡的察觉乃是人类赋予生命意义的一种基本情境,但却不会消极地看待死亡。人类存在的一项明显特质在于掌握未来的事实及死亡的必然性。如果我们要思考生命的重要性,一定要思考死亡,一直去抗拒人终究会死亡的事实,生命将会变得无趣且没有意义。但是如果去体认死亡的必然性,并知道没有永恒的时间来完成既定的计划,将能使我们更加重视现在。我们面对死亡的察觉是增添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泉源。死亡和生命是相互依存的,虽然死亡将导致我们的毁灭,但这一对死亡的概念却能拯救我们(Yalom,1980)。

  对死亡的察觉在心理治疗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因为它是帮助我们改变旧习,而以更真诚的方式去生活的因素(Yalom,1980)。存在主义治疗专注于探讨当事人能将自己重视的事做到何种程度。当随时会死亡这种病态性恐惧不得存在时,当事人便能发展出一种对死亡的健康知觉,藉此评价他们目前的生活型态,并思考在他们生命中将要做些什么改变。那些害怕死亡的人,也同样害怕面对生活,虽然他们也许会说“我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我还没有真正活过”。然而,如果我们肯定生命,并且想尽可能完整地活在现在的话,我们将不会因生命的中止而感到恐惧。

操作方法及过程

治疗目标

  促使当事人接受令人恐惧的行动自由与责任,是很多治疗方法的基本目标。存在治疗法也特别强调:人不能逃避自由;事实上,我们始终带有责任。虽然我们可以放弃自由,但这终将是不真诚(inauthenticity)。

  因此,存在治疗法在于协助当事人逃脱僵化的巢臼,并面对阻挡其自由的狭隘强迫性倾向。虽然这种历程给予当事人解放感并增添其自主性,但新自由也将带来焦虑。自由是一条新的冒险道路,没有人知道这条路将往何处去,但如果要有所成长,我们就必须面对“昏眩”(dizziness)及对于自由的恐惧(May,1981)。许多人害怕去承担“现在自己是谁”及“将会变成如何”的责任,但是人们还是必须在“依附过去熟悉的生活方式”和“冒险开放自己去面对一个较不确定且富挑战性的生活”之间做抉择。生命中缺乏一定的保证,就容易产生焦虑,因此存在治疗法的另一个目标则是协助当事人面对在自我抉择时所衍生的焦虑,并帮他们接受“我不是外力决定下的牺牲者”的事实,使当事人能采取行动以创造一个具有价值的存在。

  根据罗洛梅的观点,人们前来治疗是因为他们怀有一个“内心被奴役着,希望其他人(治疗者)能够解救他们”的幻想。因此“心理治疗的目的并非如传统观点所言要去'医治'当事人,而是要协助当事人了解他们正在做什么,使他们摆脱受害者的角色。”(1981.p210)存在治疗的任务是教会当事人去倾听他们已知道的自己,纵然在这些已知的内容中,也可能存在着他们不会注意到的事情。因此,治疗可说是一种唤起当事人潜在生命力的历程(Bugental,1986)

  柏根塔尔(1990)指出三项治疗的主要任务:其一,协助当事人认清他们并未完全投入治疗历程中,以及了解这种状态会限制疗效;其二,支持当事人去面对他们长久以来一直逃避的焦虑;以及协助当事人重新界定自己与他们的世界,使其更真实地接触生活。总而言之,增强察觉是存在主义治疗法的中心目标。根据柏根塔尔的说法,该治疗法让当事人去发现以前未曾认清的另一些面,使他们能够改变他们存在于世的方式。

治疗者的功能与角色

  基本上,存在治疗者重视去了解当事人的主观世界,协助他们重新了解与选择。治疗的焦点在于协助当事人了解目前的生活情境,而非帮助他们恢复个人的过去(May&Yalom,1995)。典型的存在主义治疗者会根据不同的当事人,或甚至对同一当事人在不同的治疗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以灵活地运用治疗技巧,或从其他取向的治疗者身上寻找洞察力,但他们并未建立一套具体或实际的治疗技术(Fischer&Fischer,1983)。另一方面,一些存在主义治疗者憎恶技术,并认为这些技术是:僵化的建议、例行事务及操纵。在治疗过程中,技术只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治疗者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使治疗者能更有效地激发及了解当事人。存在主义治疗者相当重视当事人逃避责任的问题。他们邀请当事人接受个人的责任。例如,当事人说:“我不能”时,治疗者将要求他说:“我不愿”来取代。当当事人埋怨所处情况,并归咎于他人时,治疗者可问他将如何开创想要的局面。

  存在主义取向的治疗者通常称当事人为所谓的“受限制的存在个体”(restricted existence)。这些觉得自己掉入生活的陷阱或感到无助。治疗者的主要工作在于直接面对当事人这种自我设限的生活方式,并协助他察觉自己对于这种情境的产生,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与责任。例如,治疗者拿出一面镜子,让当事人渐渐透过这面镜子来从事自我对质。他能看到为何自己变成如今这种模样,以及如何拓展他们未来的生活方式。当事人藉由增加对过去和现在生活方式因素的察觉,开始去接受改变自己未来的责任。

当事人在治疗中的经验

  存在主义治疗法鼓励当事人严肃地去面对自己对于世界的主观经验,也要求对自己现在(now)所选择的世界负责。有效的治疗并不止于察觉本身,治疗者会继续鼓励当事人以在治疗过程中所领悟的为基础,进一步地采取行动。当事人必须要求自己跨出原有的世界,并决定有所改变。此外,当事人须在治疗过程中表现主动,因为在这一过程中,他必须决定何种恐惧、罪恶感和焦虑是自己所需,且愿意加以探求的。若仅是决定接受心理治疗,只会使当事人感到不安与惶恐。以下所引用的资料是我以前一位当事人在接受心理治疗期间所作的记录。当她选择抛弃安全感,并决定从事探索时,她体验到焦虑感:

  今天开始接受治疗,感到非常害怕,但却又不知道恐惧什么,首先,治疗者就令我恐惧,他拥有改变我的力量,而我也不断给他这种力量;我已无法回头,这是真正使我感到忧虑的原因。我根本不了解自己,为此我感到伤心和惊恐。过去所拥有的安全感已从我生命中流失,我害怕自己将变成什么样的人。我已经打开通往内心自我的大门,我害怕将要面对的事。害怕面对一个全新的自我,害怕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别人,害怕和别人以不同的方式建立关系。我想自己已对任何事都会感到焦虑,特别是自己

  基本上,当事人在接受存在主义治疗时,必须努力开启自己的心门,这种经验通常是惊恐、刺激、喜悦和抑郁的,或是这些经验的混合。当当事人开启深锁的心门后,他们便开始放松长久以来的心理桎梏。他们逐渐开始察觉到过去的自己,现在究竟是谁,也较能决定自己所希望的未来。透过治疗,他们探索其他的选择余地,并使自己的新视野更趋真实。

  当当事人以无助为借口,并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时,罗洛梅(1981)提醒他们,当当事人的脚步踏进他的办公室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开始通往自由的旅程。虽然刚开始,他们的自由空间很小,但他们可以此为开端,逐步建立并拓展自由的范围。

  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存在主义治疗中体验到另一层面,那就是他们不仅要解决目前的问题,更要面对生命终极的问题。对于这一课题,罗洛梅指出:“生、死、爱、焦虑和罪恶等主要的经验不是我们须解决的问题,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面对认知的矛盾。因此,在治疗时,当我们谈论到问题的解决时,只是将生命的矛盾现象作更清楚地呈现而已。”(1981,p.67)。

  治疗过程中的主要论题是:焦虑、自由和责任、孤独、疏离、死亡和死亡对生活的涵义,及不断地追寻生命的意义。

治疗关系

  存在主义治疗者极重视与当事人间的关系。关系本身便非常重要,它不仅能促进移情作用;在治疗情境中,人与人之间得以彼此会心的特质可刺激当事人积极的改变。存在主义的治疗者相信他们对当事人所采取的这种态度以及本身具有的诚实、统合与勇气的人格特质,是他们必须提供给当事人的。治疗关系可视为一种治疗者与当事人的共同旅程,在旅程中,治疗者须深入探索当事人所知觉及经验到的世界;但这一形式的旅程也要求治疗者必须与他们自己的现象学世界接触。布柏(Buber,1970)的“我与你”(I/thou)关系的概念在此可以提供重要的涵义。治疗者如果没有倾听或专注就随便微笑、点头,许多当事人会因此而感到治疗者没有倾听或缺乏当时的存在感,这对咨询关系会产生负面影响。

  治疗者以真诚的关怀与同理心,和当事人分享他们的反映,这是一种强化治疗关系的方法,柏根塔尔强调冶疗者"真实参与"在治疗关系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认为许多治疗者与治疗方法均忽略这一基础的重要性,治疗者往往太专于谈话内容,而忽略了自己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柏根塔尔的观念显然与“治疗者是治疗过程中具有技术与客观的指导员”不同。“治疗的同盟关系能与治疗中的有效力量连结,并可以支撑漫长、困难且时常痛苦的生命转变的心理分析过程。此时,治疗者并不是扮演中立的观察者--技术员的角色,而是当事人活生生的朋友。”(1987,p.49)

  罗洛梅和叶伦(1995)也强调治疗者在治疗中应真实存在(be there)的重要性,这涵义当时应全然地在那里,及积极地与当事人一起投入。他们提醒治疗者,如果治疗者的专注从当事人身上移开,并期望晤谈快点结束,那么他们就无法提供当事人迫切需要之真诚的接触。事实上,治疗者借助与当事人所建立的深入关系,可引导当事人将来与他人的相处方式。

  尊重是治疗关系的核心,尊重系指相信当事人拥有真诚地处理适应困难的潜能,及相信当事人具有选择的能力。治疗者会协助当事人了解他们如何与环境相处,以及如何限制自己的存在;尽管在接受治疗前,当事人大都认为自己十分无助,但最后,他们终究将以积极、负责的态度重新检视他们的存在,并终究会发展出逐渐增强的能力去接受与面对自己所拥有的自由。

  治疗者可以透过真心诚意的行为表现来邀请当事人共同成长。如果治疗者在治疗过程隐藏自己,或表现出不真诚的举止,将使当事人继续保护自己及坚持他们不真诚的方式。因此,治疗者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选择性地表现自己的反应,以协助当事人减少对他的陌生感。当然,治疗者也毋需毫无保留与当事人分享每个感觉与想法,而是必须持有与当事人分享自己反应的意愿,特别是这种分享能促进治疗效果时。

治疗技术与应用

  如上所述,存在主义并不像其他学派拥有一套定义完善的治疗技术。本取向的实务人员所采的干预措施,是根据对人类存在的基本性质之哲学观,他们能自由从其他学派借用技术。但是这并非漫无限制,而是此等技术必须跟其哲学观相容。在采取干预措施以引导当事人方面,他们有一套假设与态度。

  在讨论治疗技术时,梵德生.史密斯(van Deurzen-Smith,1990a)指出,该治疗取向不以强调技术著称。她强调咨询员必须先探索自己的生活到一定的深度与广度的重要性,如此在辅导当事人才不会迷失自己。她认为,在当事人探索自己最深层的事物中产生能与咨询员的深层自我相接触时,治疗者才是一个够格的咨询员。她提醒我们,存在主义治疗法是一种联手合作的探险活动,当事人与咨询员两者都会因为投入探索而有所改变。

  咨询员以自己为工具,是存在主义治疗法的精髓所在(Baldwin,1987)。本法是一种你和我的交互关系(I/thou encounter),咨询员最深层的自我与当事人最深层的自我会相印接触,这是咨询历程最佳的状态。存在咨询是一种不断发现创意过程,在概念上可分成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治疗者协助当事人认定及澄清他们对世界的假设。当事人被邀请来进行界定与询问他们知觉的方式,以及其存在的意义,他们会检视自己的价值观、信念及假定,以判定它们的有效性。对许多当事人而言,这一工作相当困难,因为在他们开始时可以会突然出现问题并将之归咎于外界的因素,也可能将焦点放在别人赋予他们的感觉,或别人应为他们的行动或不行动负大部分的责任。而治疗者将教导他们如何反应自己的存在,以及如何检验自己在制造生活问题中的角色。

  在第二阶段,治疗者会鼓励当事人把他们在治疗过程中所学到的事物化为行动。治疗的目标在于使当事人将其经过检验且内化的价值观,应用在具体的行动方式上。当事人通常能发现自己的长处,并使自己融入到有目标的生活方式中。

  在咨询第三阶段,在于协助当事人将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化为行动,即促使当事人能找到以具体的方式去执行他们已检视过而且内化的价值观。通常当事人会发现自己的长处,并找到发挥长处之道,使其生存更具意义性。

个案举例

存在主义治疗法在史天恩个案中的应用

  在现实疗法中,我们介绍了史天恩的案例。采取本法的咨询员会以史天恩有能力提升自我察觉,以及能为自己未来的生活方向做决定的观点去接近他。咨询员会要求史天恩去理解更多事物,强调不必成为过去心理制约作用的牺牲者,而应成为重新设计未来的建筑师。他将能够摆脱宿命论调的枷锁,而负起引导自己未来生活的责任。本法不重视技术,但强调咨询员必须能了解史天恩的世界,这主要靠咨询员能与史天恩建立起真诚的关系,以此做为促使史天恩更加了解自己的跳板。

  可能探索史天恩的哪些方面呢?首先,可以面质史天恩通过酒精与药物去逃避的作法,并向他说明这正是沙特(Sartre)所称的“坏信念”,指他不够真诚去负起个人的责任。史天恩的坏信念包括:“既然家人从未真正关心过我,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觉得自己没用”、“既然我是这个样子了,我已无能为力”、“我是个失败者,因为被人拒绝如此多次”。最后,咨询员会面质他的消极想法,指出这些想法使他无法自由,并会再次强调他应为自己的生活负完全责任。面质时,咨询员应采取温和亲切的口气,但是立场要坚定。

  咨询员会为史天恩的焦虑不需要“治疗”,但史天恩必须了解现实的焦虑是生活在不确定与自由中的重要部分。因为生活中没有保证以及个体最终都是孤独的,须体验某程度健康的焦虑、孤独、罪恶感,以及甚至绝望的感觉。这些情况并非本身带有神经质,而导入这些情况的方式以及如何应付焦虑才是重要。

  史天恩谈到,有时候他的心情低落会去幻想自杀。当然,咨询员会进一步研究,看他有无立即性的危险举动。此外,咨询员会把史天恩“不如死掉”的想法看成是象征性的思想。死掉会不会使他觉得更像是一个人?他正利用人的潜力吗?他正在选择一个行尸走肉般的纯存在方式,已对生活加以否定了吗?还是他主要目的在于博得家人的同情?咨询员会以生命的意义及生活的目的来面质史天恩。继续活下去,对他而言有无任何理由?他能够做些什么,以获得意图感,认为自己更为重要,生活更有活力?

  史天恩必须接受他有时候也会孤独的现实,因为为自己做选择以及以自己为中心,容易体验到孤独。但不管如何,这并非宣判他必须过孤独的生活,保持与别人疏远。咨询员会帮助他找出自己的重心,为自己选择的价值观而活,以及为自己而创造新方向。如此一来,会变得更踏实,更欣赏自己。这些想法与行动,可以减少他必须寻求别人认同的机会,特别是对于他的父母的替代对象。不必形成依赖关系,他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去和别人建立关系,那个时候,他就可以克服分离与孤立的感觉。

  后续:如果你继续担任史天恩的存在主义治疗法咨询员,下列问题有助于你思考如何辅导史天恩。在本个案中,存在主义咨询员面质史天恩在一些方面逃避其自由。

  如果史天恩抗拒你协助他看清自己应为生活的方向负责,你可能会采取哪些干预措施?
  史天恩体验到许多焦虑。从存在主义治疗法的观点,你如何看待他的焦虑?你如何以创意的方式处理其焦虑??
  如果史天恩向你透露,他想自杀以了结这种绝望而无意义的生活时,你会如何处理?有哪些地方可以让他发掘到生活中的意义性?

应用的领域

  存在主义治疗学派最擅长治疗的问题是什么呢?存在治疗最适用于哪些人身上呢?即使是短期的咨询,存在治疗者也会引导当事人注重个人的责任、决定、行动的承诺,以及扩展他们对目前情况觉察的重要性。存在治疗特别适用于正面对发展危机的当事人(May&Yalom,1995)。一些具有重大转折点的例子,大多发生在人生从某一阶段转入另一阶段时。最明显的挣扎是青年期的自我认同;中年期可能要对抗沮丧、孩子离家的适应、克服婚姻及工作的失败、处理生命中某一时期所增加的生理性限制,这引起发展性的挑战不仅是危机也充满着机会,过程中充满着不确定、忧虑和做抉择时所产生的挣扎。梵德生.史密斯(1990a)指出,本法最适合的当事人类型及其问题是:适用于需要处理关于生活问题的当事人,或想从生活中找出意义性的人。同时也相当适合身处十字路口的人--例如,遭遇丧亲之痛或失业。梵德生.史密斯相信,本法用来辅导质疑世界事物状态及乐于挑战现状的人,效果会相当好。同时也适合身处生存转折点的人,诸如:濒死的人,极力突破发展或情境危机的人,及正要开展新生活的人。柏根塔尔与布雷奇(Bugental&Bracke,1992)认为,心理治疗法的价值与生命力,决定于协助当事人处理痛苦根源及生活中不满足之效力。他们指出,存在咨询特别适合丧失认同感的当事人,也适用于挣扎着寻找生命意义及感到空虚的人。吉斯曼(Cushman,1990)会提到“空虚的自我”(empty self)一词--用来指未能倾听自己内在声音,或未能信任自己内在方向感而导致的空虚。许多当事人抱怨说,虽然他们试图填补这种自我的空虚,却一直不能成功。这很可能是因为这种空虚感是一种防卫工具,让他们能够抵挡他们无力改变生活而衍生的恐惧。即使他们面对此种恐惧,以及面对阻挡他们过完整生活的各种障碍,他们也很可能徒劳无功地继续昏迷于这种内在空虚产生的痛苦里。

摘要与评估

  存在主义者认为人类具有自我察觉的能力,这种独特的能力使我们能够反应及做决定。我们拥有察觉的能力,因此能够成为对选择的生活方式负责的自由人,也因此影响到我们的命运。人类另一个基本特性系对自由与责任的察觉而引发的存在性焦虑。纵使我们刻意去避免面对这种自由,但人天生本是自由的,我们必须去察觉去抉择,即使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也会招致焦虑;而当我们了解到人的生命有限时,这份焦虑又会提高。面对不可避免的死亡,我们反而能够把握眼前时刻的重要,因为我们不可能有充分的时间去完成所有的计划。身为一个人,我们的任务是去创造一个有意义及有目的的生活。无论生命的意义为何,生活都是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经由自由与抉择而发展的。

  存在主义治疗的重点在于“人与人”的关系,认为当事人的成长是属于真诚的会心历程。治疗的差异不在于治疗者所采用的技术,而在于当事人与治疗者的关系上。

  由于存在主义学派关心的基本重点在于:治疗目标、人们存在的基本状态、治疗为分享的旅程、实务者不受技术限制等。虽然他们可以应用其他取向的技术,但他们的咨询仍以人类生存意义的哲学架构来引导。他们不使用对人类存在的基本本质有不同假定与不统整的技术与程序。

存在主义治疗法的贡献

  存在主义治疗学派重新把“人”视为治疗的重心,显示人会不断地处于“转型的历程”。存在主义学派特别重视自我意识及自由的后果等人类存在的主要事实。存在主义者认为我们应该视死亡具有正面功能,因为死亡使人生更具意义。此处,存在主义对于了解焦虑、罪恶、挫折、孤独及疏离,也都有新的贡献。我认为存在治疗学派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它强调治疗关系中“人与人”的特质。这种态度可消除机械式、非人性化的心理治疗关系。另外,存在治疗法的哲学观也有许多可取之处,尤其是它强调自由与责任以及因察觉而使人有能力经由自己的抉择重新设计自己的生活。我认为这种观念提供一个良好的哲学基础,可以在治疗实务上建立起个人独特的风格,因为可以将它应用在现代人挣扎的核心上。

  从实务中,我发现存在主义取向对于了解所有人类共同关切的主题,确实提供着一个很好的架构。这些主题包括:个人自由的挣扎问题、自我疏离及与别人疏离的问题、面对死亡与不存在的恐惧感、找到脱离以自我为中心的勇气、寻求有意义的生活、发掘一组个人的价值观、能够建设性地处理焦虑与罪恶感、以及做出抉择导致能完整地表现自己等等。虽然我个人拥有该取向的素养,但是我也广泛地采用完形治疗法及认知行为治疗法的技术。

对心理治疗法整合之贡献

  根据罗洛梅与叶伦的说法(1995。p.290),存在治疗法创始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将该法的主要观念与主题整合至所有其他治疗学派,而不是使存在治疗法成为一独立的学派。他们认为这项整合正在进行中,而且颇为明显。虽然柏根塔尔与布雷奇对于将存在咨询的理念渗透至其他学派颇有兴趣,但是他们同时也有顾虑。他们呼吁应仔细检查各个学派之间的异同。他们认为任何整合都要好好地想通,并提出整合的必要条件如下:

  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是推断生活有无显著改变的一个重点。
  咨询员与当事人能否全心投入是生活改变取向治疗法的要件。
  治疗主旨在于协助当事人确认自己限制自己的察觉与行动的方式。
  治疗的一个重点是,当事人如何真正地利用治疗中出现的机会去检查自己的生活,进而改变自己的生活。
  在当事人逐渐察觉他们界定自己及生活世界的方式时,他们同时也应能够了解他们可以有新的选择与新的行动。
  在出现移情与反移情现象时,咨询员应把握机会担任楷模,邀请当事人同样去做。

  柏根塔尔与布雷奇说,有经验的咨询员常会接受存在取向的一些概念,于是默默地在存在治疗法的架构下运作。他们接受存在治疗法与精神分析取向、认知取向是有整合的可能。谈到心理治疗的未来,他们指出:“未来的冷酷与不确定需要咨询员的诚实、慈悲,以及勇气来回应,使更多的人走出内心的空虚感,以及促进人们的福祉”(1992,p.32)。

对多元文化咨询的贡献

  有时当事人可能感到无法控制生活,甚至感到被他人所驾驭,仿佛事情的结果总是由别人所引起的。当事人在鼓励下会去检视他们为过去的决定所付出的代价,虽然某些族群的当事人无法感受到自由,但可通过了解他们所处的社会限制来提高他们的自由。真实的情形可能是社会组织或家庭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事实上,要将个人的自由从隶属的家庭社会文化结构中分离出来是非常困难的。

  一位会因家庭情况的限制而在情感上挣扎的当事人,可以在治疗时检视这一过程中有关自己的部分。例如,玛琳娜(Marina)为获得专业执照而努力,但她的家人却认为她自私,忽略了自己的主要责任。玛琳娜从一个文化体系到另一个体系时,会经历到文化冲击。她的家庭会对她施加压力,要她放弃个人兴趣。但她知道她可以同时照顾到家庭又能满足自己投入专业的要求。从这一例子中,我们可以去探索当事人的基本价值观,并协助她了解自己的价值体系是否对她的家庭有用。从玛琳娜的例子,可看出她必须面临两个文化之间权衡价值的轻重,并平衡自己的行为。但最后还必须由她自己决定用何种方式来改变所处的环境。在她的内心之中,这两种冲突仍然存在,而且几乎无法对这一情况做任何改变,所以咨询员邀请她开始探索,协助她主动做些改变。

  我认为必须尊重当事人最初欲接受治疗的目的,若我们仔细注意当事人的需求,我们便能在一个存在的架构中运作。此时,我们的任务就变成鼓励他们去权衡所有的选择,及探索这一选择在生活中运作后的结果,我们能协助当事人了解,即使压迫的力量严重限制了生活品质,他们仍旧不是无法控制的环境下的牺牲者。同时,这些当事人也可学习改变环境的方法,以及看到自己内在对他们的决定到底做出多少贡献。他们通过治疗的经验,将可能发现新的行动方案及改变自己的状况。

存在主义治疗法的限制与批评

  存在治疗法最受人批判的地方是,它缺少对原理原则及心理治疗实务做系统性的陈述;此外,它也经常被批判缺乏严谨的方法。有些人认为它的语言与概念神秘不可测,而有些人则指责它没有科学方法的根据。那些重视科学证据的人认为,它的观念必须具有实证基础,定义必须是操作型定义,假设必须可以验证,而治疗的实务也须以咨询过程及结果的研究作基础。

  某些存在治疗者主张墨守存在取向,他们往往采用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会心对话(dialogic encounter)、真诚性(authenticity)和存在世上(being in the world)等含糊且笼统的术语,来叙述自己的治疗风格。由于缺乏明确性而常令人迷惑,也使得指导有关针对存在治疗过程与结果的研究产生困难。

  依个人所见,另一项存在治疗法的缺点是,它的许多概念均过于抽象,很难应用在治疗实务上。实务者如果不具有哲学基础时,将会发现许多存在主义的概念定义过高且过于艰涩。而那些发现自己倾向于这种哲学的咨询员,一旦尝试将之应用于实务上,往往会不知所措。如同我们所知的,这种方法强调了解当事人的世界为第一要务,其次才是技术的掌握。其实,这种取向所衍生的技术很少,最后实务者在治疗过程中必须发展自己的程序步骤,或借用其他治疗学派的技术。

  哲学性的洞悉并不完全适合各种当事人。因此,存在治疗法可能不适合用于治疗最严重困扰的人。然而,莱印(R.D.Laing,1965,1967)却以存在的观点成功地治疗了精神分裂的患者。从莱印所得到的正面结果,显示存在主义治疗者可以帮助所有的病人。实务工作者可以利用符合这一取向的人性化方式去辅导当事人,同时亦可采取某些更主动及指导性的介入方法,来适应不同当事人的特殊需求。梵德生.史密斯也指出,她的实务工作大部分是在精神病院里辅导精神严重困扰的当事人,她的经验告诉她,即使是非常退缩的病人也常会挣扎于一些基本的生存主题。对她而言,治疗的艺术就是将复杂的哲学理念转化成简单而基本的想法,使当事人能够抓住吸收(personal communication ,January 6,1993)。

多元文化咨询的限制

  存在治疗取向应用到多元文化时会产生一些限制。极端的个人主义是对存在主义者的常见批评,因为他们似乎认为所有的改变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然而,弱势族群的当事人可能因为文化的不同而极少有选择的自由。他们常会感受到他们的环境使其能力无法充分发挥,并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方向,他们对于种族歧视、偏见、差别待遇及压迫等外在的现实情况,也不抱着什么期望。当他们变得必须去改变外在世界时,他们可能体验到一种深沉的无力感与挫折感,尤其在一个具有浓厚个人主义色彩的文化中更是如此。有些多元文化专家指出,治疗实务要期望其奏效,必须让咨询员介入某种社会行动(social action)以改变那些造成当事人困难的因素,而不只是要求当事人为自己的处境负责。咨询良好的开始是,探索当事人无助与无希望的感觉,最终进而寻找一些方法来克服他的受到的某些限制。过程中重要的是,咨询员应仔细倾听当事人,并进入其知觉世界。治疗历程最好是依当事人的特殊目标与价值观来引导,而不是咨询员的偏好。

  即使我们受到环境限制,但仍能在某种程度上运用自由。存在取向的咨询员可以考虑限制选择的社会化因素,同时也可以鼓励当事人找出他们能改变情况的方法。对有色人种进行咨询时,处理他们的生存问题极为重要,这是因为当事人可能的主要问题是源自安全及生存的需求动机。他们渴望能使用有效的教养子女技巧、学习如何来应对住房危机,或寻求协助处理失业问题。若咨询员仅一厢情愿地告诉当事人他们有自由选择更好的生活,可能会导致他们感到被呵护,并误解了咨询员的意思。假设治疗者愿意处理的话,这些真实生活的问题可以是咨询上很好的重点。存在理论当中有一项限制是,高度集中在人能自我决定的哲学假设上,这并未考虑许多有色人种弱势族群成员心中复杂的社会认同感。因为许多文化并不赞同这一假设,因此只谈论自我与自我决定,而将社会现实的背景因素切断,对这些当事人而言是不太可能的。

  此外,另一个问题是,当事人无法从咨询员处得到指引。弱势族群的当事人很可能期望自咨询员处获得处理问题的答案,且希望对眼前的问题能有具体的解决方案,或至少得到专业性的建议。虽然借由晤谈及被了解的机会,可舒缓他们的心境,但他们仍很可能期望咨询员能“做”点什么事,来改变他们的生活情况。对以存在为取向的咨询员而言,他们所要面对的一个主要挑战是,提供当事人一个具体的方向,而又不忽略去谈责任问题。虽然咨询员提供给某些弱势族群当事人的具体方法与存在取向理念会产生不一致,但咨询员仍可尝试去了解当事人的世界,同时协助他们采取行动,即使此一行动只是改变的一小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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