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早在1942年就在其名著《咨询与心理治疗》一书中,提倡非指导(nondirective)的治疗方式。他认为采用较多指导性(directive)的治疗技术与方法的治疗者与更多地采用非指导性的治疗技术与方法的治疗者,对于治疗的目的与看法是不同的。指导式的治疗假定治疗者应为来访者选择治疗目标,指导来访者努力去达到这一目标。这种治疗实际上假定治疗者地位优越,而来访者是无法全部承担为他自己选择治疗目标的责任的。非指导的治疗认为来访者有权为他自己的生活作出选择,尽管他选择的目标可能与治疗者的看法很不相同。非指导的治疗还认为,如果来访者对自身的问题有所领悟的话,他们更可能会作出自己明智的选择。
非指导的治疗重视个体心理上的独立性和保持完整的心理状态的权利。而指导式的治疗重视社会的规范,认为有能力的人应该对能力较差的人进行指导。
不同的治疗观对治疗的结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指导式的治疗者更倾向于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工作,一旦症状消除或问题得到解决,治疗就算是成功了。非指导的治疗着眼点在来访者而不是来访者的问题。一旦来访者对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他就能够选择适应环境的方法。由于其领悟力的提高和经验的增长,他将更有能力去应付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来访者中心治疗即是非指导的治疗,这种治疗的着眼点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具体地帮助来访者进行自我探索,促进其自我概念向着更接近自我的经验、体验的方向发展。
罗杰斯曾列举了前人的研究,表明指导式的治疗者与非指导式的治疗者在会谈中常用技术的不同之处。指导式的治疗者最常用的技术依次为:(1)提出非常特定的问题;(2)讨论说明或提供与问题或治疗相关的信息;(3)指出对话的主题,但让来访者自行发挥;(4)向来访者提出活动方面的建议;(5)确认来访者谈话的主题;(6)列出证据,说服来访者采纳行动的建议;(7)指出需要纠正的问题或条件。
非指导的治疗者常用的会谈技巧顺序如下:(1)以某种方式确认来访者表达自己时所反映出的情感与态度;(2)确认或说明来访者的行为举止所反映的情感与态度;(3)指出对话的主题,但让来访者自行发挥;(4)确认来访者谈话的主题;(5)提出非常特定的问题;(6)讨论、说明或提供与问题或治疗相关的信息;(7)根据来访者的情况确定会谈情境。
尽管指导式的治疗者与非指导式的治疗者在其常用的个别会谈技术上有所重叠,但仍可以看出在非指导的会谈中,来访者的活动占优势,治疗者的基本技术服务于帮助来访者认清、理解他自己的情感、态度和行为模式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