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信息 | 热点关注 | 专家专栏 | 走进心理 | 心理生活 | 心理学家 | 好书推介 | 心理史记 | 机构刊物 | 咨询论坛 | 网站联盟
培训 | 报名指南 | 培训介绍 | 报名条件 | 职业概况 | 分支机构 | 媒体报道 | 活动播报 | 最热报班 | 行业培训 | 合作加盟 | 在线报名

<点击进入>
调查
 
您对华夏心理网改版后的总体感觉是: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中国心理在线
 四川心理在线
 曲伟杰心理学校
 郑州冯特心理学校
 南方心理在线
 通晓律师网
 慧源网
 方正测评中心
 华夏管理网
 育心园心理咨询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督导中心 > 工作事务 > 正文

开业执照申请要求

  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心理咨询师执业标准》的规定标准要求,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工商部门的许可,方可合法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

  第一、必须经过合格的心理咨询师资格各种专业知识培训,熟练掌握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理论知识。

  第二、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在咨询实习与见习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咨询治疗实践能力,使自己初步具备独立开展各种心理 障碍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能力。

  第三、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如当地心理卫生协会和工商管理局等管理部门协调,了解从事该行业的有关政策与规定,按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编者注:目前《国家心理咨询师执业标准》和心理咨询业的法律支撑体系尚未建立健全,随着上述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本拦目也将会陆续完善。

 

相关内容:
【资  讯】 动态信息 热点关注 专家专栏 走进心理学 心理与生活 好书推介 心理学家 心理史记 机构刊物 趣味心理论坛 电子杂志
【教  育】 公告 招生 校园 俱乐部 辅导站 教育论坛 电子杂志
【执  业】 活动 法规 督导 资料 案例 论坛 工作坊 咨询师 加入我们
【产  品】 教育培训 图书杂志 音像制品 测试软件 器材设备 成功案例 供求直通
【咨询论坛】 综合资讯论坛 执业支持论坛 教育培训论坛 专家咨询论坛 自建论坛
【青 苹 果】 青春与性 涉世之初 父母沙龙 校园内外 青春社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广告业务
Copyright ©2003 psychc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华夏心理网